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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09]82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2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青岛市市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

[接上页]

  (五)标准工作包括对各项费用标准、工资标准、劳保及福利支出标准、记录及文件等的管理。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借助信息化管理工具来提升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效率。
  
  (一)企业信息化基础工作如办公自动化(0a)、产品数据管理(pdm)、会计电算化、企业资源计划(erp)等能够减少全面预算管理工作量,提高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执行效率,为全面预算管理改进提供支持。
  
  (二)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全面预算管理软件,通过软件实现预算编制、分析和过程控制,以提高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三)企业在建设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中,应加强全面预算历史数据库的建设。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意见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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