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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疾控函[2010]414号
【颁布时间】 2010-08-20
【实施时间】 201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3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现场留下观察30分钟!麻疹/麻腮疫苗的安全性很好,少数儿童接种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注射部位轻微红肿、疼痛,多数情况下2-3天可自行消失; 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可自行缓解;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如出现较严重的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麻腮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2)近期注射过麻疹/麻腮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请您带孩子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带本通知单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种麻疹疫苗。如有接种证,请携带好接种证。
  1.同意接种 2.不同意接种  如同意接种,预约接种日期:2010年____月____日
  家长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日期:
  ________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0年9月____日
  (本通知单由接种单位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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