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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部门:城市建设处 责任人员: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 6.配合省财政厅对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工作内容:协助有关部门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多方筹资完成200万平方米危房改造。 协办部门:抗震防震处 责任人员: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 (五)方法步骤 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每年2月底,各责任处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厅计划财务处。 明确工作进度。各相关处室要结合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线路图,将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季度和月份,制定提出明确的时间进度表。 按时报送进展情况。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厅计划财务处,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厅计划财务处。 收集整理资料。各相关责任处室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及痕迹管理工作。 (六)措施要求 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各处室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好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并与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相结合,与省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省级有关牵头部门工作要求相结合,统筹协调,避免重复交叉。 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各相关责任处室要认真抓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厅本级项目、资金的管理及核查准备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审计、发改、财政、督查和监察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做好全省范围内的监管、检查工作。 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 (一)目标任务 2010年行政成本控制目标为: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一律不新建楼堂馆所,会议、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 (二)控制重点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控制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强化因公出国(境)内部审批管理,控制因公出国(境)及出省考察活动;规范公务支出,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和经费。 (三)责任分工 厅办公室负责行政成本控制的牵头工作,并作为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部门,负责机关公务用车、机关公务支出、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厅计划财务处负责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并作为承担预算执行管理职责的具体部门,负责拟订住房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负责财务预决算的审查和报批。 厅人事处作为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职责的具体部门,负责在职人员、供养人员、聘用、借调、借用人员的管理。 厅法规科技外事处作为承担因公出国(境)管理职责的具体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外事工作计划。 驻厅监察室负责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方法步骤 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3月1日至3月15日)。厅办公室牵头,与有关职责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分工,结合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相关要求,制定厅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措施,并制定工作路线图、时间进度表和目标责任制,把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具体化、部门化,经厅务工作会议审定后下发执行。 分解任务阶段(2010年3月16日至3月30日)。根据实施方案,厅人事处负责拟定全年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目标,厅计划财务处负责拟定全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控制管理目标,厅法规科技外事处负责拟定全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目标,厅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年行政开支管理目标。 推进实施阶段(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各处室、各单位完成行政成本控制指标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并结合全厅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做好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和总结研究工作。 深化落实阶段(201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各处室、各单位将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总结及统计表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对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分析,并按要求公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上半年行政成本控制情况。制定行政成本控制制度量化考核办法,会同厅计划财务处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完善部门支出管理相关办法,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总结考核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各处室、各单位对全年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总结。厅办公室会同厅计划财务处、驻厅监察室进行量化考核,对未完成目标控制任务的处室、单位进行问责。厅办公室对全年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研究提出2011年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