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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颁布时间】 2008-08-11
【实施时间】 2008-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5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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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6 野生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野生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发展情况、紧迫性、影响等,结合本市野生动物的具体活动规律和特点,对野生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疫情以各级政府或相关受权单位发布为准。(分级标准按照《北京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疫情分级标准)。
  
  1.7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野生动物携带并有可能向人、圈养动物传播或在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的危险性病原体,对人、圈养动物、野生动物种群和生态平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死亡率高的野生动物的传染性疾病等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北京市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北京市防治野生动物疫病指挥部)
  
  2.1.1 市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设在市园林绿化局。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组织指挥和防控本市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应对全市野生动物疫情的政策措施、指导意见和有关决策;
  
  (二)负责本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突发疫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区县和各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重要湿地、大型野生动物园等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突发疫情的应对工作;
  
  (三)分析总结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体系建设及业务指导;
  
  (五)负责向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蓝色、黄色、红色和橙色疫情预警信息的建议;
  
  (六)承办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总指挥与副总指挥
  
  市野生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园林绿化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园林绿化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2.1.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园林绿化局应急工作处:负责应对突发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演练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的准备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事宜。
  
  市森林公安局:负责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查处相关案件。协助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训练和调动全市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负责监督全市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输、经营、展示、参观活动依法加强管理;对各类野生动物园和养殖场的防疫工作加强监督。
  
  市林政稽查大队:负责主要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市场等执法检查,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
  
  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北京办事处:负责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好对进出入境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制品的管理,防止疫源传入传出。
  
  市园林绿化局计财(审计)处:负责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资金投入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保障疫情应急处置和物资储备所需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
  
  市园林绿化局科技处:负责全市野生动物活动规律、生态习性、疫源疫病本底调查等基础研究的立项工作,指导技术培训和防控技术研究。
  
  市园林绿化宣传中心:负责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的新闻宣传工作,普及相关科学防治知识的报道工作。
  
  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承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中心的各项职责,严密监视监测野生动物的健康状况,掌握和反映野生动物的迁徙动态及其活动趋势,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伤病野生动物由动物防疫部门确诊为非疫情动物的,要做好收容、救护工作;采取科学措施,做好国家重点保护或濒危珍稀物种的抢救工作,尽可能减少损失。与市畜牧兽医总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兽医试验诊断所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确保野生动物疫区免疫、消毒、防疫、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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