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云发[2008]9号
【颁布时间】 2008-05-06
【实施时间】 2008-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51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三)重点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抓好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基本素质、基本保障、基本队伍建设的“五基本”要求,围绕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和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的“六新任务”,着力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提速、农业产业化提升、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发展后劲增强、农村绿色家园创建、扶贫开发攻坚推进、农业科技支撑强化、农村现代流通拓展、农村社会民生改善、农村发展机制创新“十大行动”。

  


  三、加快构建增加“三农”投入的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推动国民收入分配向“三农”倾斜,切实做到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

  (一)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今后5年,全省财政投入农林水资金每年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2008年要确保达到25%以上;各级政府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要达到40%以上;耕地占用税新增部分要全部用于“三农”;城市建设维护税的30%要用于乡村;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要逐步增加到10%以上。州(市)、县(市、区)要确保财政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每年都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补贴以及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直接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主产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业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范围。积极探索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和指导力度,整合性质相近、目标相同、用途相似的相关资金,强化支农资金监管和专项检查。

  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农业厅、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等配合。

  (三)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尽快出台《云南省筹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专项资金试行办法》,规范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的渠道和方式,主要用于重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优势农业产业发展等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积极探索完善资源税征收使用办法,主要用于植被恢复和生态保护。继续广泛开展“企村结对,共建新农村”活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以资金、项目、技术与农民的土地、劳力合作,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由省委农办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工商联等配合。

  


  四、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以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为目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新增高稳农田和基本农田1000万亩、新增优质专用粮食种植 1000万亩、新增经济作物1000万亩、新增大牲畜出栏1000万头、畜牧业综合产值突破1000亿元和农民人均拥有1亩以上特色经济林的“六个一”目标。

  (一)切实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把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实施“优质粮抽生产基地建设工程”,稳定和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优质稻、专用玉米、马铃薯以及粮饲兼用等多功能型粮食,切实抓好“菜篮子”生产落实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管理、科技措施到位,做好农资供应保障,保证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巩固提升滇东北、滇西南及滇中50个现有粮食主产县,加快发展滇东南、滇西南及滇中潜力较大的30个粮食后备产区县。2008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350万亩,促进新增优质粮200万亩,新增特色经济作物200万亩,新增大牲畜出栏200万头。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等配合。

  (二)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抓好优势特色产业建设,2008年新增甘蔗、蔬菜、马铃薯、花卉、药材等经济作物200万亩。重点扶持70个核桃基地县建设,新增茶叶、橡胶、水果、核桃、板栗等特色经济林600万亩,其中核桃400万亩、膏桐50万亩。大力发展畜牧业,猪牛羊新增出栏200万头(只),肉类总产量达到360万吨、奶产量达到45万吨、禽蛋产量25万吨以上。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到2012年除烟草外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主要优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提高乡镇企业发展质量,增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