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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云发[2008]9号
【颁布时间】 2008-05-06
【实施时间】 2008-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51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等配合。

  (三)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省级每年重点扶持200个龙头企业,5年内着力打造100个上亿元、20个10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实施“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重点提升马铃薯、蔬菜、茶叶、甘蔗、天然橡胶、云麻、水果、蚕桑、花卉、咖啡、中药材和生猪、牛羊、家禽、水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2008年,省级重点扶持建设100个优势农产品基地、40个畜禽水产品基地。优化特色现代农业布局,按照片区开发思路,一个片区集中打造 1至2个主导产业。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和节能节水节地农业生产新技术,鼓励和支持发展循环农业。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配合。

  (四)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认证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省级重点推进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检查。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五、切实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强化农业基础的紧迫任务。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尽快改变农业基础设施长期滞后的局面。

  (一)狠抓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润滇工程”,年内完成20座中型水库建设,推进11件中型水库和19件重点小(一)型水库建设,确保3年内完成500件大中型和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启动山区水利富民工程,2008年完成20万件以上“五小水利”设施。继续加快12个大型灌区和55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步伐,每年实施1000公里的干支渠防渗工程。5年内新增大中小型水库150件左右,增加蓄水库容 12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全省不同类型的高稳产农田达到4000万亩,实现农民人均1亩基本农田。

  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烟草公司、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配合。

  (二)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规划和节约利用耕地。继续加大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力度,大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确保全省耕地继续实现占补平衡和质量提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的相关鼓励政策。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力争每年新增测土配方施肥500万亩以上。抓紧研究建立预存征地补偿制度和征地安置补助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

  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三)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和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 2008年改造2.5万公里农村公路,抓好危桥改造、安全保障工程、灾害防治工程等农村路网结构改造。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探索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5年内,乡镇公路路面硬化率达90%以上,建制村通公路率达到98%。大力研发、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加快推进粮食和优势农产品种养、加工、储藏机械化,力争全省农业机械动力年均增长4%,农业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

  由省交通厅牵头,省经委、省农业厅等配合。

  (四)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积极开展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无电人口光明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年内完成3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加快61个县小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解决17.6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力争西部地区农网改造在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继续以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为重点,落实解决好1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确保年内新完成350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任务。5年内,解决6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农村水电装机达到1200万千瓦,基本消除农村无电人口。

  由省水利厅牵头,省通信管理局、云南电网公司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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