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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医[2010]87号
【颁布时间】 2010-10-29
【实施时间】 2010-10-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257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认真总结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此项活动的方案,对照各项工作的进展,定期总结分析,及时发现亮点和差距,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予以监督指导。省卫生厅每年将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价,细化检查项目,量化评分指标,通报评价结果,并与医院等级评审挂钩。
  (六)建立长效机制,促成常态工作
  加强医院管理,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创建患者满意、社会满意和政府满意的医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并非仅仅靠此项活动开展三年就能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应该通过此项活动取得的经验和体会,逐步研究形成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省卫生厅要逐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服务监管机构和评价体系,形成省级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七)经费保障
  省卫生厅将拨出专项资金,推动人民满意医院的创建工作。对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医院的单位给与奖励。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为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附:
  
  
活动内容
  

  一、持续改进医护质量
  (一)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医疗机构领导和质管人员的教育力度,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及相关培训,要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责任意识。
  2、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和电视等媒体的作用,一方面宣传报道质量管理的先进典型,介绍推广经验,另一方面监督鞭策后进,促进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认真落实核心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等核心制度,通过制度约束促进医护质量的提高。
  2、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规范病历的格式,注重病历的内涵,提高病历质量。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卫生数字化工程,逐步启动并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和临床应用。
  (三)规范业务科室建设
  1、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业务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精神,重视和加强业务科室尤其是重点科室的建设管理,针对不同科室分别采取措施,促进医疗质量提高。
  2、按照卫生部已印发的部分业务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如《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病理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室)等重点科室的建设管理,做到人员、设备、设施配备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开展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以后按照卫生部继续制定发布的其他业务科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执行。
  3、按照《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 版)》,做好血液透析室的建设管理,提高血液净化治疗水平。
  4、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做好康复医学科的建设管理。
  (四)建立健全质控机构,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1、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搞好各专业和各环节的医疗质量控制。省卫生厅将逐步建立省级质控机构网络,规范管理,有效开展质量控制。
  2、各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质量评价控制体系,设置专门的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机构的质控检查,报送质控信息,根据反馈信息组织整改,持续提高医疗质量。
  3、医疗机构的质控部门要督促指导医护人员实行患者病情评估,遵循诊疗规范,制定诊疗计划,并根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即时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
  (五)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控
  1、按照有关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任务,逐步增加临床路径应用的病种和数量,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
  2、 进一步做好单病种质量控制,加强对六项单病种即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肺炎(住院),脑梗死,髋、膝关节置换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的质量管理改进,严格落实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单病种质量管理改进评价指标”见附件1,适用于二级及以上医院,重点是三级甲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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