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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运发[2010]721号
【颁布时间】 2010-11-30
【实施时间】 2010-1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3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0修订)

[接上页]
55行(实际投资额合计)=62行+68行+75行;57行(货运)=63行+70行+77行;58行(站[场])=64行+71行+78行;59行(维修)=65行+72行+79行;60行(驾培)=66行+73行+80行;56行(客运)=69行+76行;61行(其它)=67行+74行+81行;55行≥56行;55行≥57行;55行≥58行;55行≥59行;55行≥60行;55行≥61行;62行≥63行;62行≥64行;62行≥65行;62行≥66行;62行≥67行;68行≥69行;68行≥70行;68行≥71行;68行≥72行;68行≥73行;68行≥74行;75行≥76行;75行≥77行;75行≥78行;75行≥79行;75行≥80行;75行≥81行;

  82行(投入客运车辆合计)=87行+92行;83行(特大型)=88行+93行;84行(大型)=89行+94行;85行(中型)=90行+95行;86行(小型)=91行+96行。

  97行(投入货运车辆合计)=101行+105行+109行;98行(厢式货车)=102行+106行+110行;99行(集装箱车)=103行+107行+111行;100行(专用货车)=104行+108行+112行;97行≥98行;97行≥99行;97行≥100行;101行≥102行;101行≥103行;101行≥104行;105行≥106行;105行≥107行;105行≥108行;109行≥110行;109行≥111行;109行≥112行。

  1列(合计)=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列+18列;

  11列(欧盟小计)=12列+13列+14列+15列+16列+17列。

  

  (十四)道路运输车辆、业户及从业人员市场退出情况

  

  

表号:交运14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号

有效期至:2012年



  

  填报单位:  201 年( 半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序号

数量

1

一、报废车辆合计

1

 

(一)客运车辆

2

 

特大型

3

 

大 型

4

 

中 型

5

 

小 型

6

 

(二)货运车辆

7

 

大 型

8

 

中 型

9

 

小 型

10

 

二、检验不合格退出车辆合计

11

 

(一)客运车辆

12

 

特大型

13

 

大 型

14

 

中 型

15

 

小 型

16

 

(二)货运车辆

17

 

大 型

18

 

中 型

19

 

小 型

20

 

三、吊销(注销)经营许可证业户数

21

 

其中:吊销经营许可证业户数

22

 

内:道路旅客运输

23

 

道路货物运输

24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25

 

内:站(场)经营

26

 

机动车维修

27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28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29

 

其它

30

 

四、吊销(注销)从业资格证人员数

31

 

其中:吊销从业资格证人员数

32

 

内:道路旅客运输

33

 

道路货物运输

34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35

 

内:站(场)经营

36

 

机动车维修

37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38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39

 

其它

4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月  日

  交运14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填报范围为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准,退出市场的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业户及从业人员。

  二、指标解释

  1、报废车辆数:指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回道路运输证的报废车辆数,包括已经申请并被办理报废手续的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客车的分类按部颁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4)执行,货车按标记吨位分类。

  2、检验不合格退出车辆数:指因检验不合格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回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数,包括检验不合格被取消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客车的分类按部颁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4)执行,货车按标记吨位分类。

  3、吊销(注销)经营许可证业户数:包括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业户以及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业户,按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3大类分别填报。

  4、吊销(注销)从业资格证人员数:包括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注销从业资格证的从业人员,按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3大类分别填报。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吊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某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退出市场前可能从事多项目经营,即具有多项经营范围,所以,存在其中项数之和大于总项数的现象。例:一个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班车客运,包车客运”,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回了该业户的经营许可证,填报时指标数据分别为:“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市场退出数”=1;“其中:道路旅客运输”=1;“其中:道路货物运输”=1。

  如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只是取消了该业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许可,即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只保留道路货物运输,那么填报时指标数据为:“道路旅客运输”=1。

  2、吊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某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退出市场前可能从事上述几大类中的一类或几类经营,其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市场退出数难以准确分类,则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大致估算,但估算的分类从业资格证人员数之和必须等于该业户总的取得从业资格证人员市场退出数。

  四、表内逻辑关系

  1行(报废车辆合计)=2行+7行;2行(客运车辆)=3行+4行+5行+6行;7行(货运车辆)=8行+9行+10行;11行(检验不合格退出车辆数合计)=12行+17行;12行(客运车辆)=13行+14行+15行+16行;17行(货运车辆)=18行+19行+20行;21行(吊销(注销)经营许可证业户数)≥22行;22行≥23行;22行≥24行;22行≥25行;25行≥26行;25行≥27行;25行≥28行;25行≥29行;25行≥30行;31行(吊销(注销)从业资格人员数)≥32行;32行≥33行;32行≥34行;32行≥35行;35行≥36行;35行≥37行;35行≥38行;35行≥39行;35行≥4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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