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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地税公告[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12-07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29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实施办法

[接上页]
(三)固定资产被盗损失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回复;

  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六、在建工程损失类

  (一)在建工程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损失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2.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文件;

  3.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项目报废,应当有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4.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确定依据;

  5.对资产损失涉及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理赔的,企业应出具是否获得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理赔的文字说明。

  (二)在建工程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损失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

  2.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说明;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核准文件。

  七、生物资产损失类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

  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4、对资产损失涉及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理赔的,企业应出具是否获得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理赔的文字说明。

  (二)生物性资产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损失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3.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生产性生物资产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林业部门出具的森林病虫害证明、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疫情证明、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等;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三)生物资产因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损失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生产性生物资产被盗后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回复;

  2.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八、贷款损失类

  下列各类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债权投资损失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一)债务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企业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应提交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企业依法对其资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应提交债务人和担保人债务人死亡失踪证明,资产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债务;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债务,企业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应提交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资产清偿证明;

  (四)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收回的债权,应提交债务人和担保人被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企业通过“xx工商企业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的企业吊销结果应加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

  (五)债务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企业对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收回的债权,应提交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

  (六)债务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资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裁定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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