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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西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和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定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自主创新、统筹资源、提升产业、支撑发展”的方针,全力推进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以构筑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城市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力为核心,以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环境为支撑,以加快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五区一港两基地”建设为重点,依托历史文化、科技教育、人才资源创新优势,激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工科技和企业创新潜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探索路径,实践“知识-技术-产业”互动创新的西安创新型城市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统筹资源。建立统筹资源改革新机制,切实提高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资源的融合能力,推动军民技术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税等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科技创新活动效能,增强产业创新能力。 重点突破、彰显特色。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统筹规划科技发展重点技术领域和重大项目,突破制约区域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发展特色产业。 协调推进、和谐发展。注重协调推进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科技进步与创新,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率先建成创新型区域。 (三)进度安排 重点推进阶段(2010年-2011年)。试点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建立创新型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构建结构合理、组织完备、功能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制定、实施《西安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各项工作落实和开展,取得初步成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行动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形成协调工作推进机制和浓厚的创新氛围;依据《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各部门及区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工作方案。 提升发展阶段(2012年-2015年)。试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自主创新能力和集聚创新资源能力显著提升,内生驱动创新模式初步建立,城市创新体系健全。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开展,构建创新型城市建设长效机制,部署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监测评估,组织试点工作考核评议。在科学技术研究、产业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育、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进入全国前列,成为国家一流创新型城市和中西部经济强市。 二、试点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显现。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成效, 成为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重要基地,成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知识扩散中心、人才集聚中心、创新辐射中心,基本建成创新体系完备、创新能力强大、创新产业发达、创新人才荟萃、创新环境优良“五位一体”的国家一流创新型城市。 (二)具体目标 创新投入持续增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市级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大中型工业企业r&d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拥有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90%。每万名劳动力从事r&d人员110人,万名就业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人数所占比重达到17%。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扶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及企业技术中心50家,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0家。专利申请量达到10万件,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200件,百万人口拥有的有效商标注册量5000件,全市拥有自主创新产品和国家级新产品600个,全市年技术市场交易额超过3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