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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实施方案 伊犁州直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以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加强伊犁州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更好地适应州直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需求,根据2007年12月26日,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按照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市”现场会的要求,结合州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伊犁”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领导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州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翠霞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努拉合买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不拉西木 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单小良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木合塔尔州农机局局长 博拉提 州卫生局局长 波拉提 州建设局局长 富友谊 州安监局局长 吴江森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杨新安 州交通局副局长 祁 军 州教育工委副书记、州教育局 纪检组长 艾尼瓦尔州纪检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郑建国 州工商局副局长 李昆明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努尔木哈买提州安监局副局长 魏建勇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殷剑江 州农机局监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阿不拉西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建勇、努尔木哈麦提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州安监局刘宏伟、州交通局曹东红、州农机局木尔扎拜、州建设局张德文、州教育局贾伟才、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徐景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孙军民、吴似梅、郭振等人组成。 三、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努力,使各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县市、乡镇(团场)、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2007年底前完成建立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农村村级、街道社区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严格落实。 (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安全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新建、改建道路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标志标线设置率为100%,交通安全设施实行“三同步”的原则。 (三)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各市县、各乡镇、各农牧团场联合执法队伍的建成率达到95%以上。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路网结构合理,交通流分布均衡,道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企业交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进一步明确,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安全制度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能力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投入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复杂路段得到有效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