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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我市城镇社区服务体系面临的形势。当前,我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另一方面,由于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城镇的流动人口、退休职工、困难群众和下岗失业人员,社区服务的压力不断加大,加快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三、我市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自2007年以来,各县(区)按照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在107个村委会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建立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正在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危房危窑改造等工程,认真抓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保障了村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四是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了农村社区救助服务、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民间纠纷调解、社区文化体育等活动,五是积极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各县区制定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办法,动员村民维护农村社区内的水、电、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我市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搞好农村商贸服务方面,有的试点社区没有新建商贸服务中心,不能够为村民日常生产生活提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并积极开拓农副产品销售市场。二是在抓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方面,个别试点社区的农村卫生服务站没有与村委会基础设施合建,在动员村民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村容整洁等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三是在积极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及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去向、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积极支持农民自主创业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四是有的试点社区在抓好农村产业化服务中,没有做到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等等。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在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资源整合,深化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让广大村民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发展目标 (一)城镇社区建设发展目标。《国家关于社区发展规划》要求:“到2012年,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约4个社区服务设施,每百户居民拥有的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70%以上的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一是2009年--2012年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7个示范性的社区服务中心(原州区3个,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县各1个)。二是2009年--2012年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76个示范性的城镇社区服务站(原州区21个,西吉县20个,隆德县13个,泾源县8个,彭阳县14个)。每个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不能低于350平方米。其中,2009年新建4个社区服务站。2010年新建2个社区服务中心26个社区服务站。2011年新建3个社区服务中心25个社区服务站。2012年新建2个社区服务中心21个社区服务站(具体建设名单见附表)。 (二)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目标。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2012年,每年在各县(区)新建20个农村社区,全市每年新建100个农村社区(每个行政村为一个农村社区)。到2012年底,全市农村社区累计达到465个。每个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建设,建设用地不能少于3亩,建筑面积不能低于90平方米,每个村级活动场所投资规模为16万元。有条件的村委会可以在原基础上,扩大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具体建设名单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