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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 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 2015年)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中医药综合实力,推进全区中医药(本规划所指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回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中医条例》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中医事业快速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区共有公立中医医院18所,其中自治区级1所、市级5所、县级12所;民营中医医院5所,民营中医诊所164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79.6%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门诊或中医科,61%的乡村医生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中医科,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简便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中医、综合医院医疗机构共有中医病床2260张,占全区医院床位数的10%,每千人口拥有中医床位数0.37张;有中医药技术人员3025人,每千人口拥有中医药人员0.52人;中医药技术人员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7人,博士 15人,硕士34人,全国老中医药师承指导老师、专家13人,享受政府特贴2人。在宁夏医科大学内设立了二级中医学院,开设3个中医专业,在校学生600余人,有一个国家重点中医学科。自治区被列为国家中药材规划种植基地,并形成了8个道地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回医药研究取得可喜成绩,整理出版了5部回医药文献,回医药研发也有新的进展。 当前,制约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中医药工作起步晚,规模小,发展困难大,中医药服务的影响力弱化,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不强,农村中医药工作薄弱,服务网络不健全;二是医疗机构投入不足,中医机构收费低,设备少,财政补偿机制不完善;三是中医技术骨干严重不足,缺乏中医药高级复合型人才,名老中医青黄不接,中西医结合人才梯队断档,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层次偏低,技术水平不高;四是中医药科研基础差、工作整体水平低,创新能力不足,技术研发能力较弱,医疗、教学、科研、产业结合不紧密,没有形成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五是回医药文献资料匮乏,人才严重缺乏,回医药研究机构不健全,中医药研究和发展困难大。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改革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我区中医事业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也面临着重大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国家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项目支撑;三是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疾病谱的变化,人民群众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和健康保健,中医药在医疗、保健、养生、康复及治疗常见病、慢性病和一些重大疾病方面的特色优势明显;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中医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五是随着自治区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调整,为中药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紧密结合,发挥特色优势,推进我区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覆盖城乡,服务功能完善,中医特色突出,适应群众需求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和中医药教育、科研创新体系。 ——全区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病床达到 3000张,每千人口拥有中医病床数0.49张;全区中医药技术人员达到3525人,每千人口拥有中医药人员0.58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