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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70%以上的县、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城乡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完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达到100%,95%的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在卫生服务总量中的比重在2008年的基础上提高 5%— 10%。 ——中医药教育体系基本健全,人才队伍壮大,结构优化。 ——中医药科技研发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中药产业发展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产业格局,构建产、学、研结合平台,加快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提高中医药对社会经济的科技贡献率。 ——回医药文献整理有新进展,回医药研究与开发及临床应用有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中医药资源,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以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为基础,强化软硬件建设,使之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为一体的中医临床、科研、技术指导基地。建设以市中医医院为骨干的区域性中医临床与技术服务指导中心。以县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基础,以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形成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中医科和中药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的覆盖率达到95%。在城乡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优势,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能力。组织自治区、市级中医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城乡基层工作,提高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整体水平。 (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探索适应中医传统诊疗的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鼓励开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和个体中医诊所;鼓励符合条件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探索注册中医医师多地点执业,逐步形成公立中医药服务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层中医医疗格局。 (四)开展中医名科建设,发挥中医学科专科优势。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和功能定位,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在全区形成中医药优势专科群。 (五)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宁夏医科大学重点学科的优势,提高科研水平,加大中医、中西医结合在职临床硕士、博士及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中医药学科师资水平和能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人才。采用定向培养方式,为我区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中医药实用型人才,满足基层中医药人才需求。宁夏医科大学要坚持基础理论与临床并重的发展方向,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重点学科和专业,积极承担优秀传承人才培养、在职临床工作人员进修深造等工作,建设成为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 (六)创新师承机制,培养新一代名中医。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和名医馆,在研究总结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同时,每年选拔一批优秀传承人才进入名中医工作室进行研修。建立师承教育与临床专业学位挂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国师承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的师承人员,按照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相应学位。加强中药药物鉴别、炮制技术的传承和培养。 (七)实施36331中医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中医药人才。建立名中医评选培养制度,培养和造就30名自治区名中医。遴选具有本科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临床骨干,采用跟师学习的方式,培养60名中医学科带头人。通过进修培训、在职培训等方式,培养300名中医专科技术骨干、300名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及中医全科医师。依托宁夏医科大学中医学院设置中医药中专、大专班,为乡村定向培养1000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八)尊重中医药发展规律,推进中医药创新和现代化建设。重点开展中医证候理论、辨证方法、中药作用的基础理论和机理研究。加快中医药理论与技术的创新和中药新产品的开发,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加强中医药基础、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中医药防治的研究。开展回医药文献整理、理论研究和回医药开发利用以及回医诊疗技术的研究;开展中医临床研究方法学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开展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开发、保护、利用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