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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发[2009]199号
【颁布时间】 2009-12-14
【实施时间】 2009-1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年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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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1)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以社区和乡镇卫生院为依托,逐步建立以居民健康电子档案为基础的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通互联、信息共享、使用便捷、利于监管的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推行实施规范的管理模式。2011年, 城镇居民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以上。

  

  (2)实施重点人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为0-36个月儿童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3年至少随访8次,管理率达到80%;对每名0-28天的新生儿家庭访视1次,访视率达到85%。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对0-6岁儿童建卡建证,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和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开展孕产妇孕期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为每名孕产妇孕期至少提供5次保健服务和1次产后访视,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开展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对辖区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管理率达到50%以上。

  

  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指导管理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提供防治和健康服务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进行随访,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随访4次,管理率达到30%以上;每季度至少对糖尿病患者测指血1次,对其进行健康评估和病情监测,管理率达到30%以上。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同时进行病情评估和督导服药,管理率达到60%以上。

  

  (3)增强传染病防控能力。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为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及治疗管理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及时进行报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可疑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

  

  (4)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材料,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主题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明确每年的具体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利用电视台和其它媒体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17.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为8-15岁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85%以上;为35岁至59岁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早期检查,三年完成3.6万人乳腺癌检查、38万人宫颈癌检查;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光明·微笑”工程,按国家计划为全省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康复手术。

  

  (2)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工程。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到2011年底,完成158500座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普及率达到58%以上;建设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质量和卫生防疫效果。继续实施农村新灶改造普及工程,逐步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保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 2011年,完成炉灶改造33.5万户。

  

  18.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编制、完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并对设施条件重点加以改善;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对鼠疫、霍乱、肝炎、结核病、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血吸虫病和疟疾等传染病的防控。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19.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各级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各级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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