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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八)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 根据海西建设及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有特色和优势的省级重点学科,争取到2012年有部分学科增列为国家重点学科,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出一批重大的标志性成果,在全省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以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为重点,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培养适应海西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到2012年,争取在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化学工程、交通工程、车辆工程、制药工程、海洋工程等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新增50个以上专业学位点,争取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生规模达到2万人以上,占研究生在校生总数的40%以上。 积极推进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与创新,新增一批博士、硕士授权专业点,建设好60个左右产学结合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成为我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试验基地,成为培养高层次急需人才和产业创新的重要基地。 (十九)充分发挥高校在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创新 平台的建设力度,到201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校企联系紧密、涵盖海西主要产业领域的创新平台群。建立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鼓励与支持高校跨省、跨校、跨学科、跨国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积极推动海峡两岸高校联合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着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高校科研队伍,争取在国家重大科研立项和国家重大科技奖励上有重大的突破;继续实施“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壮大科研骨干队伍;加强对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在省属高校实施“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培养一支在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富有潜力的科研后备军。进一步完善高校科研评价体系,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成效作为成果评价的重要依据,健全高校科技人员自主创新和服务企业等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技人员主动服务企业,壮大高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和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继续组建一批海西建设重要引领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着力打造高校技术转移中介平台,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速度。推动教育部“蓝火计划”的实施;启动我省高校服务海西“彩虹计划”;在高校集中区设立“科技集市”,组织企业、高校开展技术对接活动;建设一支既懂现代科学又有较强市场运作能力的高校专门科技职业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6·18”平台作用,组织更广泛的省内外高校科技创新资源与海西产业需求的有效对接。组织开展海西传统和特色文化、闽台区域文化、海西文化产业等重大专项和课题研究,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在海西文化建设上起引领作用的精品成果。 (二十)促进高等学校办出水平和特色 加强分类指导、分层次建设,高等学校要根据海西建设对人才培养、科技研究提出的多样化需求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各自的办学定位,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办出水平和特色。“985”高校以培养学术型人才、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创新为主;重点建设高校以培养学术应用型人才、开展高水平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为主;新建本科高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开展技术应用研究为主;高职高专院校以培养职业型和岗位型人才、开展技术服务为主,不断形成鲜明的教学科研特色。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建设好一批代表本校办学水平和特色的学科专业,在为区域、行业产业发展服务上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鼓励支持各类高等学校进一步发挥学科优势、资源优势,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抓好一批直接为海西建设服务的重点项目,不断提高为海西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 (二十一)重视学前教育发展 进一步普及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实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管理机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城区按服务人口6千人的区域设置1所规模不小于6个班的幼儿园,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至少要有1所公办园,农村按服务人口3千人设置1所幼儿园或小学(教学点)附设学前班(幼儿班)。严格实施办园许可制度,建立民办园评估定级和按级收费制度,健全完善教育、卫生、劳动保障、物价、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保障民办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促进民办园健康发展。大力推动早期教育实验工作,加大13个省级0~3岁早期教育实验区工作的指导力度,探索以社区为依托、以示范园为核心、多元化的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模式,建立早教指导人员培训制度,到2010年底,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均成为区域早期教育指导、咨询服务中心。至2012年,乡镇(街道)中心园全部开展这项工作,使之成为本区域早期教育的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