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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组织、监督、指导所属行业或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制定行业配套的制度、标准,组织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季度完成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标准、重大隐患治理效果评价和督办等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督促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及时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到位”,整改到位。按时完成自治区安委办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认真运用自治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统计、审核、验收、销号,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4.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所属化工企业完成涉及15种危险工艺以及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和地下开采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做好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全面实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摸清行业企业职业危害状况,督促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检测检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缺失企业“黑名单”。 5.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六月份督促企业开展以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为主要内容的“无事故月”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交通安全周、职业病防治周、119消防日、《自治区消防条例》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五进”活动。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深化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专题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班组建设活动,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班组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企业班组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6.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演练实施方案。突出应急行动、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能力方面的演练,在自治区组织的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中认真履行职责。摸清应急救援资源状况,储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完成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预警预报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按时上报各类事故,及时参加事故调查,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制度、约谈制度。及时通报本行业系统典型事故,落实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决定,及时报送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三)自治区大中型企业和中央驻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主要负责人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纳入集体合同。依法设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车间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员工,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计划),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按规定申请或换发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或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定推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冶金企业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单元、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达到100%。依法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和检测检验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加强承租承包过程和承包方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承租承包方的安全资质,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对发包工程开展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交通车辆、安全生产档案等管理工作。生产经营车辆安装使用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纳入自治区车辆动态监控总平台,开展监控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