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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建设局:建立救灾抢险应急小分队,负责给排水、燃气、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检查、维护与抢修;负责树木、苗木和植被积雪的清理和保护,对倒伏树木、断枝及时清理;视道路实况调整公交运行线路;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防灾减灾的应急管理;负责桥梁坡道积雪的清理,并采取防冻防滑措施。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区城市主次干道积雪清理工作。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干路段清理冰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沿街、沿路各单位按照市容环卫责任的要求,落实扫雪除冰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重点保障国、省主要交通干线公路、车站、内河航道、码头的畅通有序;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调整交通运营线路和班次;负责加强对出租车的监督检查,严禁乱收费。 市房管局:负责所辖危旧险房的维修与加固,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 南通海事局:负责加强沿江汽渡和长江航运船舶的安全监管,及时做好船舶停航、锚泊的安全监管和有关应急引航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市财政局: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应急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置,对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加强监管,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市农机局:负责调用农用机械,运送救灾物资及清运积雪。 市粮食局:管理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机制。 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在各大医院预留部分床位备用。对因灾导致出行不便的地区,组织医疗队送医、送药上门。 市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指挥部发出指令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崇川区、港闸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机关各单位扫雪责任路段的现场督办、检查与通报;负责对失职、渎职单位、人员的查处。 市物价局:负责对市场物价进行监督,预防和查处哄抬物价的行为。 市农业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负责相关农业减灾措施的技术指导。 市新闻办、广电局、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各新闻媒体:负责救灾法规、政策以及防范冰冻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无管办:负责对无线电通讯干扰的查处和无线电通信的安全管理。 团市委:组织江海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重点地段的突击性扫雪除冰工作任务。 南通工商局:加强各类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的检查指导,负责保持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驻通部队:根据需要,由南通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铲雪除冰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南通火车站:负责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清理铁路冰雪障碍,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南通兴东机场:负责及时清除飞机跑道冰雪,保障飞机安全起飞与降落。 南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南通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雨雪冰冻灾害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南通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与调度以及抢险救援队伍的组织准备;动员和组织本辖区的单位和群众完成好扫雪除冰和积雪清理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