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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 附则 8.1 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做到详实、具体、量化、细化。 8.2 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抗灾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加强演练,并有计划、有组织地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8.3 本预案由市应急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4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