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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推动全省教育科学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振兴”的教育工作方针。从我省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服务于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和创新驱动战略的需求出发,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载体,以加大教育专项投入为保障,统筹城乡和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思路 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纲要》中重大项目和国家改革试点项目纳入吉林省“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加快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作为支撑和载体,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注重改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打造若干支撑区域重点领域发展的创新平台。 (一)积极实施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认真落实《纲要》重大项目,并与国家启动实施的重大项目搞好衔接,促进农村学前教育较快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扶持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扩大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领域。 (二)认真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建设;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升高职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模式,完善高校内部财务和审计制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模式;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三、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项目 (一)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1.在城乡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2.县城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幼儿园建设标准,每个县(市)的县城至少建成一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在全省50%的乡(镇)实现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3.县城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装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为县城公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配齐教学设备。 (二)义务教育均衡推进工程。 1.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2009-2011年),解决2000年以前不安全的校舍。自2012年起,解决2000年以后不安全校舍。 2.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按照国家规划项目,2011-2013年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覆盖53个项目县(市、区),439所项目学校。 3.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以“一个乡(镇)建一所标准化学校”为原则,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或改建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校、普通初中。 4.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结合“一个乡(镇)建一所标准化学校”的项目建设规划,在60%的项目学校新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 5.农村小学科学实验室装备项目。2011-2013年,按照规定标准,为全省农村小学科学实验室配齐教学仪器和设备。 6.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图书装备项目。2011-2015年,按照规定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配齐图书。 7.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装备项目。2011-2015年,按照规定标准配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器材。 8.基础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建设项目。2011-2015年,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 9.中小学城乡同步备课系统建设项目。到2015年,构建起全省统一、各级贯通的信息化平台,在省、市、县三级教研部门设立备课中心,在全省农村中心校及以上中小学设立备课点,实现全省中小学教师的同步互动备课、同步互动教研和同步互动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