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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建立和完善与总会计师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改革制度和措施,设立总会计师岗位。 2.全面实行总会计师负责的资金和资产专业化管理;实现筹资、投资和风险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3.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教学成本核算,优化校内资源配置。 4.加强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学校发展的校内分配制度。 (五)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试点项目。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依法办学,实现民办高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形成高效、精干、灵活、适应性强的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机制。 1.建立学校财务委员会,探索完善现有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管理、审计与财务公开制度,形成《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财务、会计与资产管理办法》。 2.调整、完善、健全学校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组建教授委员会,参与民主管理,同时成立学校仲裁委员会,修订学校“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全套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强校计划》、《教学创新计划》。 3.筹建学校监事会,建立和完善学校的评价、监察、督导体系,制定《监事会章程》、《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校风、学风建设规范》等文件。 (六)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试点项目。 省教育厅利用5年时间建立起区域协作、多元互动的教师继续教育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统筹、资源共享、教师专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明显缩小区域城乡教师的差距,为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创新提供师资保障。 1.打破教师培训的行政指令性或标准课程的管理模式,初步形成合作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学区化管理的新制度和体系,搭建起城乡同步备课系统,农村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能够与城市学校建立起网络研修机制。 2.基本建立起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跨县域的各种形式的教育联盟,初步完成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城乡同步备课系统建设,基本建立起体制创新的各项保障制度。 3.完善和发展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建立起教师专业发展监测制度和体系,完成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信息数据库建设,全面实现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将《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项目列入《吉林省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每年年底前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一年度重大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安排、经费预算等方面内容。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实施提供保障。依据《纲要》确定的我省教育投入将达到国家规定法定增长目标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资金投入。在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中,义务教育项目通过公共财政投入解决,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担;非义务教育项目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 (三)建立工作机制。省教育厅要成立吉林省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专家论证机构,发挥省教育信息中心、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省教育科学院构建数据网络平台和智库作用,参与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论证、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学校要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细则,加强对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