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9.破解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技术瓶颈。重点开发煤制乙二醇、聚甲醛等技术,开发应用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高端铝材生产技术以及特种钢、精品钢生产技术。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10.突破先导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实施兆瓦级风电成套装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轨道交通关键技术与装备等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1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新建100个以上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抓好新能源汽车、风电等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同时,大力实施质量兴省和品牌带动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由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质监局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基础 12.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稳步提高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合作,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由省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力度,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亿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500亿公斤以上。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高产稳产田巩固提升、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三大工程。继续抓好棉花、油料等农作物生产。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4.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赵口引黄二期、小浪底南北两岸灌区建设,开工建设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5.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前提下,继续推动种植业结构加快向园艺业调整、大农业结构向畜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向农产品加工业调整。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茶叶、优质果品等园艺产品和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种子工程实施力度,争取在种子、种苗、设施育苗及植保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农机局、农科院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6.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新建、改造县乡公路3500公里、通村公路2000公里。解决3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新建1.3万个村邮站。实施1000个贫困村整体推进扶贫,完成2.2万人搬迁扶贫,再解决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由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扶贫办、邮政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7.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县级供销社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由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供销社、财政厅、农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大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18.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要求,继续完善、创新推进机制和管理办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一批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撑,力争全省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6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6万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