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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2-23
【实施时间】 2011-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5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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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9.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中原城市群“半小时交通圈”、“一小时交通圈”及核心城区与卫星城之间快速交通连接线建设。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和实施,统筹产业集聚区与城市新区、旧城区功能布局,实现良性互动发展。促进郑汴一体化,大力推进郑汴新区、洛阳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加快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城镇居住功能组团连片开发、产业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5个领域,重点抓好530个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有效供给,抑制投机需求,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0.提高城市管理创新水平。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完善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城市病”问题。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人口有序转移,逐步使进城落户农民真正变成市民,享有平等权益。鼓励中小城市因地制宜放宽户籍限制,促进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积极创建文明城市,构建优美和谐人居环境。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公安厅、环保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1.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原则,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步伐,争取三年内全部纳入城市规划和管理体系。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市近郊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生态功能区和不宜居住的村庄以及偏僻山区零散村庄,创造条件建设集中居住区,逐步实施整村搬迁。其他广大农村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跨越式发展支撑能力

  

  22.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客运专线、城际、大能力运输通道等三大铁路重点领域建设和郑州东站、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两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晋豫鲁铁路通道等在建项目建设,确保石武客运专线、漯阜铁路建成通车,开工建设郑徐客运专线和机场至许昌、机场至登封至洛阳等城际铁路,力争开工建设郑渝铁路郑州至南阳段,启动郑州经濮阳至济南客运专线前期工作,新增铁路客运专线通车里程546公里。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网,加快城际快速连接通道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3.加强能源基地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争取南阳核电项目早日开工,继续推动火电机组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新增电力装机520万千瓦。大力推进市级220千伏供电网架完善、旧城区电网改造以及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煤矿矿井和天然气管网。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电力公司、能源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4.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切实加强水利建设。开工建设河口村水库主体工程和一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争取出山店水库国家批复动工。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新一轮治淮项目。实现南水北调干线工程“黄河北贯通、黄河南连线”目标,开工建设配套工程。加强山洪及地质灾害防治、蓄滞洪区建设。推动黄河滩区开发利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南水北调办、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落实。

  

  25.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加快3g(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及主要高速公路和风景区信号全覆盖,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改造。推进电子政务整合提升、“两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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