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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二节 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 继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引导发展要素向县域集中,不断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实现新的跨越。加大县域金融创新力度,引导和推动银行机构在县域设立服务网点,加快县域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县域内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完善提升工业集中区和各类开发区功能,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吸引和承接产业转移,打造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载体和产业集聚区。支持县(市)依托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大力发展特色经济,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矿产开发、生物资源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特色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和市场融资力度,推动精深加工,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实力。 第三节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完善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向现代、高效农业转变。加大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资金管理。全面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新建1000个示范村,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社会服务健全、文化生活丰富、管理民主规范的农村新型社区;加快万村提升,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快新林区建设步伐。 第四节 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推动东中西部分工协作、良性互动发展。依托东部地区生态环境、资源和区位优势,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延龙图一体化及通化(白山)-丹东经济带建设,重点发展医药、冶金建材、特色资源、核电等产业,合理开发东部生态经济区。依托中部地区产业基础、科教人才等优势,加速产业、要素和人口集聚,重点发展汽车、农产品加工、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电子信息、新型建材等产业,做大做强中部地区产业基地,把以长吉为核心,四平、辽源、松原为支点的中部城市群打造成为东北地区新的增长极。依托西部地区能源产业和特色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能源和煤化工等产业,加快发展西部特色经济区。 促进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深入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进一步加快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支持发展边境贸易和边境合作区建设。贯彻落实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继续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有序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增强我省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按照全省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制定配套政策,实行按主体功能定位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对各类主体功能区执行不同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准入标准,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环境标准。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完善评价考核办法。 第六章 坚持创新驱动,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提高科技进步水平,推动发展要素向更加注重科技进步、人才支撑转变。推进创新型吉林建设,使我省成为东北重要的创新型区域、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 第一节 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着力提升产业技术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能力,整合基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要素集聚,建设创新平台。加强大型试验检测仪器、实验动物、科技文献信息、专业基础资源数据库等公共条件建设,形成一批基础研究平台,推动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具有吉林特色的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全省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优势学科领域,依托大学、科研单位及重点企业,加快建设公共创新平台,构建和完善科技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公共研发平台。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营造企业创新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依托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科技中介、金融、风险投资等机构,建设若干创新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创新服务能力。继续推进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省校、省院合作,构建一批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开展以俄罗斯、欧美、日韩为重点的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中俄、中德科技园建设,推进中古生物技术合作,鼓励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联合建立研发中心。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对外辐射扩散,在长春、吉林和延吉建设集技术创新、技术服务、科技推广、企业孵化功能为一体的科技创新综合平台,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