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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09-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8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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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分工:市、县(区)监察部门牵头,市、县(区)政府法制、人事、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助。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二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县(区)政府要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完善群众对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举报投诉的受理、处理实施办法,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处理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协调机制,完善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制度。对群众检举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区)政府办公厅(室)牵头,市、县(区)监察部门协助。

  

  (二十一)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市、县(区)政府及其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保障行政复议经费,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要依法配备、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圆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指定猿人承办。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凡是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依法予以受理。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地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加大对行政复议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县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__________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建立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市、县(区)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协助。

  

  (二十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认真履行法定的应诉义务。建立和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完善以“专人承办、集体研究、领导负责”为基本内容的应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分工: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相关部门协助。

  

  (二十三)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要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要抓紧清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政府网站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办公,拓展网上审批、查询、把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责任分工:市、县(区)政府办公厅(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助。

  

  


  七、营造依法行政社会氛围,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二十四)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正确地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城乡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自治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和议事决策程序,充分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责任分工:市、县(区)民政部门牵头,市、县(区)农业等相关部门协助。

  

  (二十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加强对经济性协作、中介性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__收费标准。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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