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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9]74号
【颁布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09-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8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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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推进林业科技进步。研究与开发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技术,研究选育耐寒、耐旱、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提高森林植物在气候适应和迁移过程中的竞争和适应能力。开发和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技术,降低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与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包括森林环境、荒漠化、野生动植物、湿地、林火和森林病虫害等监测技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体系,提高预警和应急能力。

  

  (三)水资源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强水资源控制工程建设、灌区建设与改造,继续建设一些区域性调水和蓄水工程。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强化洪涝灾害预防与管理。健全和完善广西水文信息系统,实现水文、水库信息联网工程,为洪旱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基础信息。加快步伐落实和建设广西各水系沿江防洪重要城镇水文站,实现洪旱监测一体化,为防洪抗旱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信息支撑。加强水生态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修复流域自然保水功能。研发气象、水情信息公共查询系统和分析综合服务系统,为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提供综合服务。

  

  强化水资源管理。健全水资源管理法规制度,按照国家确定的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抓紧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

  

  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加强公共建筑设施、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收设施建设。推广工业重复用水、高效冷却节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重点节水工艺等技术,淘汰落后的高耗水技术、工艺和设备,使得高耗水工业产品取水量低于国家标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应用和节水农业技术,加强雨水集蓄工程建设。

  

  (四)海岸带

  

  完善海岸带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制度、综合决策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处理海岸带开发和保护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广西特定的沿海区域建立综合管理示范区。

  

  加强海洋环境、气象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完善沿海及海岛自动观测站、浮标观测系统、雾观测系统、海上移动气象观测系统、梯度观测系统、高空气象探测系统、新一代天气雷达探测网、卫星遥感监测、微型无人驾驶飞机遥感监测等观测手段,提高应对海平面变化的监视监测能力。建立沿海风暴潮、海啸、灾害性海浪的预警和应急系统,提高海洋灾害预警能力。

  

  强化应对海平面升高的适应性对策。采取护坡与护滩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手段,提高设计坡高标准,加高加固海堤工程,提高沿海地区应对海平面上升的能力。加强海水利用技术的推行,逐步提高淡化海水的利用比率。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对已出现地下水漏斗和地面沉降地区进行人工回灌。采取陆地河流与水库调水、以淡压咸等措施,应对河口海水倒灌和咸潮上溯。建立多林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沿海防护林工程体系。

  

  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强研发应用沿海红树林的栽培、移种和恢复技术,海草床保护与恢复技术,近海珊瑚礁生态系统以及沿海湿地的保护和恢复技术,降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脆弱性。

  

  (五)防灾减灾

  

  加强气象综合探测和气象信息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传输能力。进一步加密广西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增设气象灾害多发区、易发区以及沿海和岛屿的观测网点,加强对气象灾害、海洋环境和海洋灾害的监测。加强气候系统综合监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海洋、水文、交通、能源、旅游、航空、医疗健康等专业气象观测网的建立,提高专业气象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影响评估,进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科学的制定和实施防灾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并严格实施气象灾害风险论证制度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使人居环境和重要基础设施远离灾害多发区、易发区和自然环境脆弱区。加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研究的投入,加强对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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