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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9]74号
【颁布时间】 2009-11-19
【实施时间】 2009-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08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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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节能。重点落实国家有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编制广西公共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各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选定试点城市,开展城市快速公交和城市公共交通示范项目的建设。积极推进实施公交行业“油改气”工程。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更新。推广清洁车用能源,利用广西地区优质的木薯资源,继续推进车用燃料乙醇的销售和使用。

  

  建筑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开发应用面广量大的节能新材料、新技术,重点开发节能门窗、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新型墙体材料,开发浅层地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加快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开展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对于新建建筑要严格按照相关节能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同时,要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等制度。

  

  (四)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清洁生产,推进技术进步,努力控制冶金、有色金属、水泥等行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钢铁工业要积极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排放量少和有利于回收利用的技术,尽可能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有色金属行业推进以铝业为代表的电解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进步,控制全氟化碳的排放;水泥行业通过发展超细磨技术、开发活性细掺料、大力发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等改善水泥结构、开发新品种水泥的措施,减少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

  

  (五)增强林业碳汇

  

  通过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建设多树种、多功能、多效益的防护林,着力推广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继续实施新的退耕还林,大力推进坡耕地还林;开展林业碳汇项目监测与评估系统研究;采取封山育林、封山管护、人工造林等生物措施,恢复岩溶石漠化地区林草植被,重建石漠化地区森林生态系统;以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为重点,维护湿地的生态功能,扭转自然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下降的局面,对湿地实施有效的保护,增强湿地的碳汇能力。

  

  (六)促进农业减排

  

  积极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减少氮肥施用量,同时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尽可能地避免偏施氮肥,并实行化肥深施,减少氮肥的流失,从而减少因使用氮肥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通过以腐熟沼渣代农家堆肥等施肥技术、间歇落干晒田等田间管理措施和间歇灌溉等方法,研究并推广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技术,减少稻田甲烷的排放。

  

  


  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

  

  (一)农业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着力搞好田间工程建设,更新改造老化机电设备,完善灌排体系。继续推进节水灌溉示范,在粮食主产区进行规模化建设试点,在干旱缺水地区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加快丘陵山区和其他干旱缺水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耕作制度改革。优化广西农业区域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同时,要积极改革耕作制度,发展多熟制和间套种,提高复种指数。

  

  开展适应性种植。根据广西各地自然环境和农业灾害发生规律,制定抗御旱涝、高温寒潮、风灾、病虫害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研究确定农业生产避灾减灾的最佳种植模式、种植品种、播种季节、栽培技术等方案。

  

  选育推广抗逆优良品种。针对未来气候变化对广西农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未来光、热、水资源分布的变化趋势和农业气象灾害的新格局,大力选育、引进、示范和推广适应性广、高抗多抗、高产优质的动植物新品种,有计划地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

  

  (二)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

  

  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强化对现有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对天然林禁伐区实施严格保护,使天然林生态系统由逆向退化向顺向演替转变。实施湿地保护工程,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遏制湿地面积下滑趋势。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提高自然保护区质量,建立保护区走廊。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预测预报、监测、扑救助、林火阻隔及火灾评估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及防灾减灾体系,加强综合防治,扩大生物防治。逐步建立健全森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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