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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强气象灾害服务和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站和报纸等传播途径,扩大公众气象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能力建设,构建广西自然灾害综合决策及应急联动系统,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多部门合作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和通报制度。建立覆盖全区城市社区、乡村的气象信息员队伍。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科学的保障措施是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方案、迎接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前提,也是该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方案中,提出以下保障措施,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步骤、有条理、有保证地落实方案。 一、加强规划编制 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对于广西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尤其重要。气候变化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需要在发展中谋求解决方案。自治区各级政府在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要积极统筹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将其纳入到该区各类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并充分考虑在各相关环节中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该区经济、社会、能源、环保等工作密切相关,保障气候变化应对方案的实施首先需要将之纳入到地方各类的发展规划中。 二、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相关政策 为了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实施,根据国发〔2007〕17号文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部门责任,组织贯彻落实我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统一部署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全区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国家的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筑和交通节能等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的标准体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实施提供政策支持和保证。 三、加强相关科学研究 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加强各类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根据《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战略设计以及我区的实际情况,目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领域包括广西气候变化的科学事实与不确定性、气候变化与生态演化、气候变化对农业与水资源的影响、气候变化与公共卫生以及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与转让等重大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适当加强对重点研究领域的研发支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培养气候变化领域专门的技术人才,发挥首席科学家的学术带头作用,逐渐培养出一批科研能力强、学术视野宽、研究平台高的科研队伍。 四、拓宽资金渠道 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相对稳定的政府资金渠道,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使用高效,发挥政府作为投入主渠道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积极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双边和多边基金,支持中国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对气候变化领域技术研发的投入。 五、加强国际合作 利用本区对东南亚合作的优势和基础,在技术转让与技术合作、资金引进、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公众意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在林业碳汇、节能和提高能效等领域大力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六、提高公众意识 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决策者的气候变化意识,逐步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气候变化意识的干部队伍;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公众进行气候变化的宣传,鼓励和倡导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倡导节约用电、用水,促进垃圾循环利用的自觉意识;在各类教育中纳入有关气候变化的内容,普及气候变化的相关知识。 建立公众和企业界参与的激励机制,发挥企业参与和公众监督的作用。完善气候变化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增加有关气候变化决策的透明度,促进气候变化领域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发挥民间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