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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1]21号
【颁布时间】 2011-03-25
【实施时间】 2011-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3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发〔201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现就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地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的基石,是学生的引路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要有人民满意的教师,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于学生健康成长、提高教育质量至关重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做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好。

  (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提升教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供优质教师资源。

  (三)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着力在制度改革、机制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使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更加浓厚,教师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到2015年,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整体水平位居西部城市前列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四)加快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发展。根据全市幼儿园建设进程,及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按实际需要公开招聘一定数量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为新建幼儿园配足配齐教职工。对新任学前教育教师、园长进行岗前培训,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五)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情况,科学合理规划教师队伍,采取教师补充、岗位聘任等措施,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科结构,提高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偏远学校师资配置水平,满足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加强教师交流,使区域内学校师资水平基本均衡。

  (六)不断提升普通高中教师专业素质。根据“普通高中教育促优质”的发展思路,结合学生的成长、成才特点和学校的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需要,加强高中教师专业化培训,提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比例,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优化知识结构、增强教学研究能力,转变教学方法,全面提高高中教师的专业素质。

  (七)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知识和技能水平。重视特殊教育发展,按照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工作人员。多形式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全员培训,将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积极开发优质培训课程资源,着力建设一支富有爱心和耐心,知识和技能并重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八)提升职业学校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十二五”期间,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采取理论进修、企业实践、外出培训等方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选派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锻炼,聘请企业优秀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兼课,加快提升职业学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到2015年,“双师型”教师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比例达到50%。

  (九)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班主任工作职责,加强对班主任的培养、培训,新任班主任必须接受岗位培训。班主任的工作量为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或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班主任津贴,鼓励优秀教师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十)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管理和交流工作。要不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养、培训,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深入钻研教育科学理论,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办学风格,建设一支模范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治教治校、遵循教育规律、擅长学校管理的校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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