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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36号
【颁布时间】 2011-04-20
【实施时间】 2011-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7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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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牵头落实,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14.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由省公安厅牵头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有关省辖市政府配合。

  

  15.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2015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省气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6.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省安全监管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牵头落实,省检察院、监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8.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中原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消防总队、教育厅、总工会、广电局、气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19.严格安全任职资格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2015年年底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质监局、总工会配合。

  

  20.把农民工安全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内容,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技能培训。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落实,省安全监管局、教育厅、农业厅、财政厅配合。

  

  21.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大省、省辖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素质,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政府法制办配合。

  

  2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编制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文化;2015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省省情的政府、社会、企业、班组和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分行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工业信息化厅、文化厅、总工会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2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试生产等行为。

  

  由省安全监管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科技厅、气象局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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