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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由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落实,省安全监管局、教育厅、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32.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2012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加大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力度,逐年淘汰落后生产企业,2015年年底前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控制到100家以内。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33.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林业厅牵头落实,省安全监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34.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地铁、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特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落实,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安全监管局、郑州铁路局、河南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和各省辖市政府配合。 35.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36.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台以内。 由省质监局负责落实。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37.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2015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由省安全监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8.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安全作为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2015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行客运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