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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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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科学研究

  


  一、研究定位

  (一)综合医院应鼓励和支持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为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创造条件。

  (二)要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以进一步丰富中医药诊疗思想、方法、技术,提升中医药临床防病治病能力为重点。

  (三)要在坚持中医药自身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综合医院人才、技术、学术及现代设施设备条件,注重多学科参与,结合医院具有优势的现代医学相关领域,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的科学研究。

  二、研究内容

  在国家中医药科技研究战略指导下,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科研的研究内容应适应需求、坚持特色、把握重点。根据医院的实际,着重开展以下方面的研究。

  (一)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规范的研究。

  (二)具有中医药治疗优势的病种诊疗方案优化的研究。

  (三)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传承研究。

  (四)针对临床疗效确切的经验方,开展协定处方以及中药制剂的开发和应用的研究。

  (五)疑难病、危急重症、重大传染病等疾病的中医防治方法和技术研究。

  (六)临床专科专病中医治疗难点解决的思路和方法的研究。

  (七)借鉴现代临床研究的原理和方法,开展评价方法研究。

  三、支撑条件

  要将中医药科研纳入医院科研工作计划中,为中医药科学研究创造支撑条件。

  (一)配套经费

  对国家、军队、省部级中医药科研课题按照一定比例配套科研经费,设立奖励基金。院内课题要落实科研经费,对其他课题给予积极扶持。为中医药重点研究室或专病(专科)的科研配套专项资金。

  (二)配套设施

  1.综合医院应完善图书馆,实验室等基础条件建设,增加各类学术资源,丰富获取各类学术资源的手段,创造学术资源交流共享平台。如实验室、研究室对中医临床科室科研人员开放。

  2.综合医院应积极支持中医药科研所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的购置配备。

  3.综合医院应积极建立与社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相关企业等机构的科研资源共享渠道,配备相应设备设施,保障多方面的科研资源共享。

  四、制度保障

  综合医院应建立科研保障制度,保证中医、西医科室同等对待,协调发展。

  (一)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的要求,完善课题申报、课题评审、经费保障、课题验收、人员管理、奖惩制度等科研制度。

  (二)科研人员考核激励机制

  在综合医院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应根据中医药科研特点和中医临床科室的具体情况,单独建立中医临床科室科研的考核制度和鼓励中医药科研的激励机制,促进中医药科研团队和梯队建设。

  五、科研成果认定及推广应用

  综合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院内的中医药科研成果总结和论证等前期工作,按照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要求,做好相应的协调申报工作。在科研成果获得正式鉴定后,积极组织推广应用。对优化的中医诊疗方案尽快推广运用到临床;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病案的总结和研究成果应编辑出版并推广使用。

  

  
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

  


  一、协作机制建立的目的

  中医临床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中西医两种医学优势,提高临床疗效,缩短疾病进程,减少医疗费用。通过加强中西医合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使患者在综合医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二、协作的主要方式

  (一)会诊转诊

  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制度。在明确中医、西医治疗各自的优势病种、优势环节的基础上,中医、西医临床科室之间应主动向对方临床科室请求会诊或转诊。

  (二)诊疗方案制定

  建立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制度。综合医院要集中全院力量,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通过专家共识、临床路径、诊疗方案等方式,找准中医药切入点和介入时机,明确中医药参与治疗的方案。中医临床科室要主动参与医院各临床科室常见病和重点病种的诊疗方案制定,发挥中医药在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上的治疗作用。

  (三)病例讨论

  建立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制度。在对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进行病例讨论、确定治疗方案时,西医临床科室应针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病种或优势环节,主动邀请中医临床科室参与本科室急危重症、疑难病等疾病讨论,听取中医临床科室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中医药在优势病种和优势环节上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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