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六)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把职业培训和安全培训结合起来,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需要,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水平。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七)大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劳动者进城就业创业。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意愿且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对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农产品加工、手工编织等传统手工艺培训;对生态移民重点做好专项技能培训,力争让有条件、有就业愿望的每一名移民至少掌握一项实用职业技能,提高他们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八)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求,开展多层次的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探索开发网络远程创业培训平台,提高师资水平,扩大培训范围,让创业培训惠及所有有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结合各地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提高受训者的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创业服务指导创业孵化”三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提高创业成功率。 (九)探索新行业新职业培训。针对我区沿黄经济区发展、新型产业布局、现代农业发展催生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材料、特色农产品加工等新职业、新工种,针对加快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开发的回族文化产品、民族特需产品、清真食品、阿语商贸服务、特色旅游产品等新内容,组织科研机构、院校和行内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制订培训规范和考核标准,确定现实条件好、有研发积极性和能力的院校、机构,探索开展培训,逐步形成规范的新职业培训开发体系,推动产业创新、职业创新和技能创新。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质量 (十)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创新鉴定方式,改进鉴定手段。指导重点职业院校、企业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积极拓展技能鉴定领域,探索完善有宁夏产业特点、回族特色的新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标准,不断充实职业考核鉴定题库,努力创造条件开展新职业考核鉴定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各种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全面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落实毕业生“双证书”制度。加强考评员队伍、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鉴定质量。 (十一)积极开展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将职业技能鉴定作为检验培训效果的主要方式,加快建立职业培训结业与技能鉴定同步实施制度,凡享受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在培训结业时均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开展企业内部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积极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相融通、与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员工培训、考核、定岗、专业晋升、薪酬确定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和支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从2011年起,自治区扶贫“雨露工程”培训中要有10%以上比例的中级工培训,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要有15%以上比例的中级工培训。 (十二)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推进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开展全区性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各地区、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丰富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内容,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中的作用。 四、强化措施,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