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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11年4月26日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 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11年4月26日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使市政府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速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项目带动、工业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破解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接续产业动力不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四大难题,提升壮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接续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综合实力、人民生活水平、生态环境建设上台阶,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四、市政府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 八、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受市长委托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 九、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有关方针政策性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向市长提出建议。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十、市长出访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代行市长职务。 十一、市政府领导之间建立ab角工作制度,一方外出或休假期间的公务接待、参加省上及市人大常委会的会议,由另一方暂代,但不承担其分管的具体业务工作。 十二、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十三、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实行局长(主任)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市政府负责。 十四、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市政府决定、命令,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发布文件。市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十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六、市政府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七、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推动经济社会提速发展。 十八、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十九、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和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不断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