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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京民社区发[2011]237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9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民社区发〔2011〕237号)


  

  各区县民政局:

  

  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目标,以落实大民政建设任务为主线,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统筹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为切入点,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利服务覆盖到城乡社区,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形成推进社区服务发展的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密联系实际,把握区域特色,加强分类指导,创新工作载体,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首都社区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使社区服务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坚持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组织共建、队伍共管,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城乡一体化局面。

  

  三、发展目标

  

  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坚持社区服务现代化、规范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打造社区服务文化品牌,建立面向社区全体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

  

  (一)形成规范化的现代社区服务管理体系。适应首都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自优势,规范各级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管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支持、部门分项规划、街道(乡镇)组织落实、社会参与运营、社区自主办理”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

  

  (二)形成多样化的新型社区服务内容体系。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便利服务兴旺发达,形成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利服务有效衔接、内容比较完善的社区服务内容体系。到“十二五”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城乡社区。

  

  (三)形成一体化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体系。适应首都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格局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配置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各级社区服务设施基本达标,形成以各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覆盖城乡的社区服务设施体系。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化服务和管理能力,基本实现社区服务规范流程和服务质量监管信息化。

  

  (四)形成一支专业化的城乡社区服务队伍。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专业引领的指导方针,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录用、考评、教育培训等措施,加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党组织和居(村)委会工作队伍、社区志愿者队伍、各级社区服务平台服务队伍建设,推进社区服务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形成一支专业素质较高、服务能力较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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