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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恢复和生态建设工作,编制和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保障发挥重要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源保护、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基本生态服务功能。 依托蓟运河、潮白新河、海河-北运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五带),建设50-100米的缓冲带。依托西部防风固沙带、津蓟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滨海海岸带(四廊),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带与生态廊道。依托蓟北山地、大黄堡-七里海、团泊-北大港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三区),划定林地、湿地保护和恢复区。以"五带、四廊、三区"生态资源保护为基础在中心城区外围形成"三网、三带、四区、多片"的绿色布局(三网: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三带:外环线绿化带、海河沿岸风景林带、西北边界防风阻沙林带;四区:北部山区水源涵养林区、西北部沙化土地固沙林区、近郊生态休闲林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区;多片:各类片状林地,村镇绿化、单位绿化等点状分布的绿地)。逐步显现外围林地资源的规模效应,使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明显改善。 以保护和修复七里海、大黄堡、团泊、北大港等生态湿地为重点,控制湿地退化,保护湿地资源。疏通湿地的给水渠道,增加湿地生态补水量,维护湿地资源的生态功能。疏浚东、西七里海的苇地沟渠,沟通湿地水系,保障七里海核心区湿地生态水的蓄存和输送。结合中心村建设,逐步迁出大黄堡核心区、缓冲区内居民。利用引黄弃水和城市再生水补充团泊湿地保护区生态用水。 17.加强城市绿地建设。以区县为主体,按照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实现公共绿地均匀、合理布局的500米服务半径要求。中心城区每年配置3处以上公园绿地或小片林。环城四区每区建设1处以上公园绿地或其他绿地;在外环线周边建设4片1平方公里以上的林地,发挥楔形绿地调节城市气候的作用,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滨海新区每年建设3处以上公园绿地或其他绿地,三年建设2至4片不小于3平方公里的规模林地,缓解生态损失,提高宜居水平。两区三县按照新城发展规划,严格保护现状绿地设施,高标准建设新城园林绿化。各规划建设中的中心镇、一般建制镇、示范小城镇要大力建设林地、绿地,发挥周边生态组团的作用。 18. 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与评估,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区档案和管理数据库;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体系,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综合监管能力。重点实施八仙山、古海岸与湿地、中上元古界三个国家级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管护站、科研观测站、野生动物救护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机构、人员及设备配置,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和管护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保护自然生态资源。 19.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示范。完成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补充调查,建立和完善土壤状况数据库;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工业园区周边、乡镇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典型工矿企业废弃地等污染土壤试点的治理修复。 (五)加强固体废物和噪声治理。 20.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行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多元化处置方式,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按照区域属地管理责任制的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运设施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汉沽、大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一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批垃圾转运站。逐步建立"户分类、村减量、镇运输、区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全市域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建设大港、汉沽污泥干化厂。改造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工艺,完成和提升大韩庄、蓟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深度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 21.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滨海工业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加快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管理。提升废铅酸蓄电池和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的综合处理能力。完成铬渣处理工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