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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办好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2.2012年实现以下目标: (1)供应我市的农产品基地品种和基地数量进一步拓宽,源头监管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具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保障能力的供深农产品基地数量进一步增加。 较“十一五”期间本底值,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增加1%以上,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增加1%以上,大宗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增加1%以上,本市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增加1.6%以上,其中生产环节豆制品抽检合格率增加4.7%以上;全市累计培养食品安全管理员25000名。 (2)完善“政府监督管理、经营者责任管理、行业自律管理、社会参与管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推进食品安全地方立法步伐。 (4)争取建成农业安全监督与检测业务楼。 (5)建成平湖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3.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供应我市的蔬菜、水果、生猪、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来源于绿色、环保、安全有保障的农产品基地。 较“十一五”期间本底值,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增加1%以上,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增加1%以上,大宗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增加1%以上,我市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增加2.1%以上,其中生产环节豆制品抽检合格率增加4.7%以上;全市累计培养食品安全管理员80000名;全市a级餐饮服务单位90%以上、b级餐饮服务单位70%以上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 (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整治。 1.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在巩固“十一五”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建设本地基地、市外基地和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基地供应品种的范围,确保更多的农产品来源于绿色、环保、安全有保障的农产品基地,保障农产品安全。进一步扩大基地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鼓励机关工厂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大中型连锁超市优先采购、销售基地农产品,引导市民消费基地农产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我市与基地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操作规范和流程,强化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 加强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坚决查处不合格农资产品。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 全面推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全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农业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进一步扩大抽检品种和数量,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部门负责批发市场和以批发为主的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零售市场与超市的食用农产品监管。 主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2.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整治。严格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进一步扩大抽检范围和数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2011年重点抓好以下三项整治工作: 一是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整治,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工作,对从事乳制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者,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明确乳制品经营范围,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及抽样检验力度。 三是开展学校集体食堂等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维护和促进青少年的饮食健康。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农民工饮食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