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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1年9月30日。 3.进出口环节整治。规范深圳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督业务管理,控制出口食品潜在风险。加强出口食品所使用原料的农兽药残留控制,强化进出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开展食品走私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团伙性走私食品入境等违法活动,保持打击食品走私高压态势。 主办单位: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海关。完成时限:2011年8月31日。 (二)强化重点食品专项整治。 1.肉品质量安全整治。从屠宰、肉制品加工到餐桌消费全过程,全面排查肉类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肉类储藏冷库、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漏洞,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私宰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主办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公安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1年9月30日。 2.保健食品整治。通过日常检查、抽样检验、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外单位协查等各种途径深入挖掘案源线索。组织开展大运村、大运定点酒店及商业城、口岸、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比赛场馆周边药店的拉网式专项检查,确保深圳世界大运会参赛人员、各地游客和市民使用保健食品的安全。 主办单位:市药监局。完成时限:2011年7月31日。 3.食盐整治。开展食盐专项整治和打假行动,加强食盐生产质量监管,确保食盐产品安全。 主办单位:市盐务局。完成时限:2011年7月31日。 (三)推动现代食品供应体系建设。 1.推动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五丰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横岗肉类综合加工厂年内建成投产;加快二、三、四号定点屠宰场建设。 主办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协办单位: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龙岗区政府。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2.推进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按照规划,加快推进平湖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建设。 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协办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龙岗区政府。完成时限:2012年12月31日。 3.提升食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按照商务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商务部《关于做好新时期蔬菜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促进食品流通现代化工作指导精神,建设和完善我市食品流通现代化体系。 主办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完成时限:2011年10月30日。 4.扶持深圳本土重点企业发展。健全对本市注册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政策扶持举措,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实现规模化、集约式发展,维护本土食品品牌。 主办单位:市科工贸信委。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局。完成时限:2011年10月30日。 (四)确保供大运会食品安全。 1.健全供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并实施大运会食品安全标准,遴选大运会食品指定供应基地、生产企业流通餐饮供应单位和大运会官方酒店,开展供大运食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监督保障队伍业务培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赛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重要活动餐饮服务监督保障等工作。 2.开展迎大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大运村、大运会场馆、指定接待酒店及周边、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和特色餐饮区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和肉制品、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全面开展清理整治,保障区域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尤其是各类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制度落实、经营规范有序、食品卫生安全。 主办单位:市食安办。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8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1.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工作。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研究完善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制保障。 (1)2011年内启动《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法步伐。 主办单位:市食安办。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争取在2012年内出台《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