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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11]63号
【颁布时间】 2011-07-09
【实施时间】 2011-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09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重点建议办理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许勤同志任组长,吴以环同志、黄国强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由江捍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建议办理的具体筹划、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办理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市食安办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总协调,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做到汇报传达及时,协调服务到位,整体推进建议办理各项工作;组织编印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简报,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通报工作进展。各区食安办要加大食品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辖区有关部门在建议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及时互相通报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三)加强督查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市食安办要对各区政府、各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走过场、搞形式和不认真解决问题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各区食安办负责辖区内各街道、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监察机关根据规定严肃查处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投入,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要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实各部门监管力量和监管机构。要加大对食品安全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时完成。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投入,特别是保障食品安全执法、日常抽检、信息化、科研、风险监测和评估等方面工作经费,使我市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食品安全知识,报道建议办理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发挥其监督作用,形成建议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倡导科学消费,促进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正确理解;要加强新闻宣传管理,防止媒体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

  

  附件:

  工作指标、进度及责任分工一览表

  

序号

工作指标

2011年

2012年

2015年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

(较“十一五”期间本底值增加)

1%以上

1%以上

1%以上

市农业局、

市市场监管局

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2

生猪肉品“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

(较“十一五”期间本底值增加)

1%以上

1%以上

1%以上

市农业局、

市市场监管局

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3

大宗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

(较“十一五”期间本底值增加)

1%以上

1%以上

1%以上

市农业局、

市市场监管局

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4

累计培养食品安全管理员

10000名

25000名

80000名

市市场监管局

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5

全市a级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率

65%以上

75%以上

90%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6

本市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

(较“十一五”期间本底值增加)

1.1%以上

1.6%以上

2.1%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7

生产环节豆制品抽检合格率

(较“十一五”期间本底值增加)

4.7%以上

4.7%以上

4.7%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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