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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拓宽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 把握新一轮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新趋势,全面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水平。着重引进国外服务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高级人才,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促进服务贸易竞争力增强。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承诺,积极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大力发展第三方国际物流,积极吸引外资建设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通过合资合作,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物流企业集团。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规范并提高律师、咨询、评估、会计、证券等各类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鼓励外商投资软件业等服务外包行业,加大政策支持推进力度,吸引台湾乃至国际跨国公司服务外包转移。推动外资进入文化传媒业,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鼓励外商兴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教育培训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提升与吸收外资相配套的社会服务环境。 三、创新利用外资机制 (一)建立健全投资促进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中介搭桥、企业对接”的思路转变招商机制,积极扶持和引导专业投资中介机构的发展,加强对投资促进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投资促进专业化水平。加强福建国际投资促进网建设,建立全球目标客户库。进一步密切与国外行业商协会等机构的联盟、协作,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作用,着力用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大型综合性投资促进平台,持续开展多种方式联合招商。 (二)积极承接外资并购 鼓励国有企业引入外资改组改造,盘活国有资产。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稳妥承接境外产业资本和财务资本的并购,加快发展步伐。各地要主动生成一批企业融资并购类招商项目,通过各类展洽会积极对外推介,提高项目招商的针对性和成功率。继续举办福建省创业投资项目对接会,加强对接成果的跟踪和后期服务,提高对接实效。鼓励我省企业境外上市及与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合作。 (三)拓展利用外资方式 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拓展利用外资方式,积极推动企业以股权出资方式在闽设立企业,发展企业总部。坚持引资与引智并重,根据省内企业需求,生成一批技术引进类招商项目,重点向发达国家和地区推介,以技术引进带动企业转型升级。放宽无形资产出资比例,促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吸收。 四、强化外商投资服务 (一)跟踪落实重大外资项目 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落实,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项目跟踪工作机制,针对项目洽谈、立项核准、合同章程、工商注册、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各个环节,落实相关单位职责,明确责任,为项目落地提供各项优质服务。把项目履约率作为各市、县工作业绩的考核指标。 (二)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 适时调整省、设区市、县三级的外资审批权限和审批范围。以服务基层,方便企业为原则,进一步扩大县级外资审批权限。改进审批方式,在试点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扩大在线许可范围,不断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和内容。 (三)完善外商投资的市场环境 以营造开放、统一、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为目标,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提升外资发展的环境竞争力。注重对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内外资的统一性,进一步简化外资准入的核准程序。维护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享受国家、省各项鼓励和扶持政策。 第二节 推动对外贸易战略升级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贸发展,保持现有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推动市场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形成大外贸、大企业、大品牌、大物流为主导的贸易发展新格局,全力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一、加快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 大力建设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电机、家用电器及钟表、船舶、体育用品、鞋、纺织服装、箱包及伞、陶瓷树脂工艺品、石材及制品、家具及装饰品、林产品、农副产品及加工品等15个省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壮大基地商品出口规模,提升基地产品附加值,培育基地出口品牌,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扶持基地商会加快发展,积极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协调行业联合发展。以信息化手段的创新和使用为方向,建设一批为全省同行业企业提供优惠、有效服务的商务、研发创新、质量检测、信息、投资促进等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为一体的高效率、低成本的国际物流中心。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商务部的项目、资金支持,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共同扶持出口基地建设的支持体系。加大对出口基地金融支持力度,对出口基地项目融资、保单融资、订单融资等给予优先支持;扩大出口基地信保覆盖面,在保险费率、限额审批、案件审理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出口基地企业在出口退税、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