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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在生产实践中或在开发、应用、推广新科技成果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管理创新,经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认定。 8、参与完成本单位科技规划、技术工作计划、技改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并实施。 9、参与大、中型工程质量评估和完成较复杂质量事故数据调查、技术分析,为解决质量技术争端提供技术认定。 10、参与本单位科研实验、科技推广、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专项技术工作,较好的完成任务。 11、在生产实践中提出好的的技术工作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果,或取得本专业小型技术专利。 12、承担完成2项三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本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全过程,通过评估验收。 (五)论文、著作条件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在地(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第九条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 2、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2年以上。 3、中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 (二)学识水平条件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能解决本专业科研及生产实践中一般性技术问题。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了1项三等或小型工程项目的本专业技术工作全过程,完成的工作符合技术质量要求。 2、能处理和解决本专业生产实践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3、参与了一般的科研项目实验检测、数据分析、技术比较、资料收集整理全过程。 4、参与了本单位科技推广、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专项技术工作全过程,较好完成任务。 (四)业绩成果条件 在担任技术员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县(市)级奖项,或经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2、较好完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3、专业上有小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 4、在生产技术实践中提出合理化技术建议被采纳实施。 5、参与或承担完成的本专业技术工作满足生产需要,各项指标符合技术质量要求,通过本单位技术部门认定。 (五)著作、论文条件 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第十条 技术员任职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大专、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二)学识水平条件 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以及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质量规范。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了一般性技术工作或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技改、革新、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2、参与了小型工程项目本专业生产技术实践。 (四)业绩成果条件 1、结合生产技术实践,撰有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报告。 2、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工作建议被单位采纳或记载、整理的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3、较好的完成本单位分配的技术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 一、不具备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条件的人员,在具备以上高级工程师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6项中的3项,方可“破格”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业绩成果获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二)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1、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 2、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2篇以上,并收入论文集。 3、在自治区级以上取得cn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4、正式出版的5万字以上专著或10万字以上译著的作者。 5、在自治区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三篇以上,并收入论文集或被选登于取得cn刊号的专业刊物(第一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