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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建筑施工安全。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重点要加强西气东输二线、供水管道、供热管道的安全管理,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5.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加大对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突出加强对重点监控设备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总结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和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经验,重点解决遗留问题和探索产业集群区域监管机制,推进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以使用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使用、充装、作业和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违法行为,防止全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新建项目中的特种设备安装监检率、注册登记率要达到100%,调整我市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做到重点监控设备落实到管理责任人、操作人员、检验人员。解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存在的问题,使我市的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6.旅游安全。开展旅游景区安全整治,督促各旅游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企业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排查整治旅游景区安全防范薄弱点,增设必要的防护设置和警示标志,定期检查景区中的游客运载工具、高风险旅游项目、大型游艺机械等设备安全情况,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停止运营。 7.教育安全。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围墙、车棚等公共建筑设施和用电、消防、燃气、锅炉、校车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缮、停用、拆除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8.职业安全健康。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和普查摸底工作,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与整治、从业人员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年底前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30%以上,其中,粉尘、高毒物品企业危害申报率达80%;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4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企业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30%以上。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许可制度。 电力、民爆、建材和机械制造、冶金、农机、水利、通信、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2011年,要继续持续推进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将全年划分为三个重点时段:(1)1月至4月,围绕“双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针对冬季用煤用电增加、雪雾天气多、节日喜庆活动多、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集中、节日放假停产检修、节后复工复产等因素,以防急性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客运交通、烟花爆竹、供气供电等企业和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2)5月至9月,围绕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针对这一时期暴雨、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特点,强化极端恶劣天气预防应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认真排查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区、建筑施工工地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特种设备,严格关键部位现场值守,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防暑降温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3)10月至12月,围绕岁末年初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对冬季天气寒冷、天干物燥以及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等因素,以防火防冻、防突击生产、防冒险蛮干等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场馆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安全、冰雪灾害应对等隐患的排查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