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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强力推进实施企业分级监管。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滚动机制和激励制度,对企业安全状况实施评估分级,强化监管,持续整改。a级抓巩固,给予项目核准、保险费率、企业信贷、证券融资、评先评优的支持鼓励;b级抓提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整改提升;c级限期整改,暂缓其新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d级挂牌督办,取消其改建、安全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电力行业a、b级企业达到总数的80%以上,其它行业企业达到总数的50%以上。 3.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制度。编制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严格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推行“三不罚、三重罚”(首查不罚,即改不罚,暂时无法解决但制定了整改计划并落实了整改责任、资金和时限的不罚;明知不改重罚,违章指挥重罚,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改重罚)工作方法,强化事前预防性处罚。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速)活动。探索安全生产执法管理新模式,配合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垂直管理试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划(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建立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查制度,继续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自查、互查和评审工作,规范执法案卷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健全挂牌督办、事故约谈、事故通报、统计分析等制度。严厉查处打击事故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行为。 4.完善综合管理和联动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扩大联席会议制度覆盖范围。积极理顺和明确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打击非法违法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作用,借助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媒体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查处结果予以曝光,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和事故。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年底覆盖面达到100%,并逐步向其他行业领域推进。 5.加快推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达标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创建标准化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有关要求,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我市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装备达标建设,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办公条件和专用设备设施。按照《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豫政〔2011〕1号)要求,市级安全监管机构2012年底前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2015年底前达到标准化要求。年底前,市级安全监管机构达到省要求标准的50%,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达到省要求标准的三分之一。 6.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危化、建筑、交通、电力、卫生、环保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和消防部队,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鼓励企业与周边其他企业签订应急和救援协议,配置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满足应急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实战能力。加快各级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步伐。 三、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