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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函[2011]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7-12
【实施时间】 2011-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4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十、推进社会性节能减排

  

  (一)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把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基本知识和方法,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广电局负责)

  

  (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10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政府机关带头节能减排。各级政府机关要,健全节能减排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树立节约意识,践行节约活动,做节能减排的表率。(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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