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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11]59号
【颁布时间】 2011-07-05
【实施时间】 2011-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福建省“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七月

  

前言


  

  

  防灾减灾关系社会安定稳定,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加快全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省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福建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立足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修编)》、《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主要阐述全省“十二五”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全力组织力量实施,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规划》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92号),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卫生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联合编制。规划内容不包括测绘减灾体系和消防安全保障体系(专题另编),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就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防灾减灾作为实现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的重要保障。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改善投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保障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灾害应急能力和救助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应急管理机构。全省县级以上政府都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以及相关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应急预案体系。省、市、县(区)已全部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了29个专项预案、76个部门预案,各市、县(区)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1632个(设区市198个,县级1434个)、部门应急预案3528个(其中设区市548个、县级2980个)。三是应急协作机制。我省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民政等涉灾部门加强了协调沟通和协作。各地建立了“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四是应急物资储备。全省相继建立了防汛抗旱、抗震救灾、防台风、森林防火、动物疫病防控、医疗救治、消防、矿山救护、灾民救助等一批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库和储备点。五是应急救助机制。我省灾害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和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

  

  (二)防灾减灾工程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一是江海堤防建设。全省已建成江海堤防总长达5877公里,全省县级以上城区防洪格局基本形成,省会城市福州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泉州市、漳州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市、县城区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中小洪水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二是蓄水工程建设。相继建成了一批蓄水、引水、调水工程,已建成或基本建成水库3230座(其中大型21座、中型167座),总库容56.3亿立方米,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达192亿立方米,有效缓解了缺水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三是水利工程除险保安体系建设。完成了1000多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基本消除重点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四是森林灾害防御体系,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3.1%,连续九年位居全国首位。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全省林地面积914.8万公顷,有林地面积达766.7万公顷,活木蓄积量5.32亿立方米,生态公益林占比30%以上;建成沿海防护林带3037公里,林种、树种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木麻黄老林带二代更新得到有效解决,沙荒风口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五是地质灾害点人员搬迁和治理。2000多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或搬迁,近20万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六是海洋与渔业安全体系。已建(含在建)中心渔港7个、一级渔港12个、二级渔港43个、三级渔港163个,初步形成了以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为重点,以二级渔港和三级渔港为基础的渔港防灾减灾格局,渔船就近避风比率已达55%,保障了数万名渔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七是建立省电力备用调度场所。在异地建立了备用电网调度中心,配备专人值班,确保在省电力调度场所遭灾害破坏失去指挥功能时,能立即启用备用调度功能,保障全省电网的实时统一调度,维持电网持续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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