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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07-22
【实施时间】 2011-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4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昌—武威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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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加大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与适度开源相结合,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率先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进一步实施农业综合节水措施,大力发展旱作和节水型农业,加快建设高效输配水农业节水设施,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深化农村水权制度改革和水权交易市场建设。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升级以及产品更新换代,发展节水型产业,加快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水平,使重点工业企业全部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低于全国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在保证不降低居民生活标准的前提下,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减少输配水损失和用水环节的跑、冒、滴、漏;推广节水器具,引导居民更换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强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合理核定各类企业营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树立新的治水理念,深化城乡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坚持制度建设与工程建设两手抓,理顺体制、依法治水、强化管理。在利用水价等经济杠杆推动节水的同时,加快基础设施改造更新步伐,对现有设施进行全面系统地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研究和作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地表供水量。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把金武经济区建设成为西部乃至全国高效节水示范区。

第二节 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统筹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南护水源、中建绿洲、北治风沙”的生态综合治理方针,加大重点生态区域的综合治理,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着力实施好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切实加强全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监测和评价,实现上下游的统一调度,合理用水、依法治水。以水源涵养恢复、防沙治沙、绿洲建设等工作为重点,逐步实现两市对石羊河流域的同步治理,构建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按照《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规划》(发改农经〔2011〕1300号),以民勤-昌宁盆地绿洲恢复和建设工作为基础,重点开展“三北”五期防护林体系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防风固沙大型综合防护林和围栏封育等防沙治沙项目,积极探索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的防沙治沙新模式,加快防沙治沙生态示范区建设。

  加强祁连山区水源涵养区保护。尽快实施《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加大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持力度,全面禁止祁连山水源涵养区乱砍滥伐、乱垦乱牧、乱开乱采等行为,合力建设祁连山水源涵养林保护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和相关配套资金支持,探索水源涵养林区生态移民机制,建立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继续深化绿洲生态建设。以主干渠路为骨架、农田支渠和田间道路为支架,提高农区林网覆盖率。围绕国道、省道、县乡等四级道路,开展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推进土壤和生态植被恢复工作,开展盐碱地改良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实施民勤邓马营湖湿地保护工程、绿洲防风固沙大型综合防护林建设等项目,建设义务植树基地。

  

  专栏12 重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

  

  1.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包括森林保护、封山(沙)育林(草)、人工造林(包括工程治沙、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生态监测站建设)。

  2.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包括人工造林、封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退牧还草、退化草场治理、重点水源地保护、冰川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及人员分流安置、农牧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农牧业生态经济优化调整等。

  3.“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工程。建设重点包括人工造林34.2万亩;在古浪沿沙区、凉州区东沙窝区、民勤沿沙区重点风沙口、祁连山林缘区划定封育区,封山育林(草)132万亩。

  4.景电灌区沿黄灌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治理总面积792.89万亩,建设规模为56.85万亩,新建小型泵站5座,新建支渠34公里,修建各类道路13201公里。

  5.邓马营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总规模96.5万亩,其中,封护湿地55万亩,重点公益林保护25.5万亩,新增人工治沙造林8万亩,退耕还林(草)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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