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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服务共享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协同推进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土地流转等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引导农民工市民化。完善政府服务体制,共同推广“一站式服务”、“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率先联合推进审批管理“零收费”。开辟一体化建设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建立重大群体性事件、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安全生产事件等领域应急和防范协同处理机制。 共谋合作机制。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发展情况,共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布局、共同市场开拓及利益共享等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困难,提高两地协调联动的效率。 第二节 政策措施 加大财税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长期建设国债资金,优先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金武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新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应给予财政贴息、投资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省预算内投资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省级投资补助,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国债贷款逐步转为拨款。对中央和省级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设施改造等公益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区级配套资金。 完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的产业转移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为金武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加快整合金武经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资源,积极发展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完善企业发展融资平台,适当放宽抵押和担保条件,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建设,合理确定市政建设债券发行规模,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外资参与金武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千方百计扩大社会投资规模。 统一土地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创新土地管理方式,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统筹协调各行业的用地需求。省级层面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适当增加金武经济区的建设用地指标。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整村推进试点。继续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两地合作共建区内调剂使用。 落实人才政策。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灵活开放机制。鼓励与发达省份开展人才交流,扩大经济建设专业技术、企业经营管理等各领域人才的交流和培训,全面提高当地人才的创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广泛开展地地和地企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短期实训、境内外学习等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方式,着重引进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企业家领军人物。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注重培养高技能、实用型工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旅游、金融、商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 营造良好环境。全面推进向西开放,构建面向中亚等国开放的战略平台,支持对西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发展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争取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深化跨区域合作,支持金武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东部产业转移、外来资源落地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区外企业特别是东部企业投资金武经济区的特色优势产业、节能环保项目等,给予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优先考虑,并出台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参股、控股、并购境外矿产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 第三节 组织协调 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域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各区域经济功能组团和一体化发展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发展的区域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政策措施。金昌、武威两市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设立专门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具体牵头组织推进两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