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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工程。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机制,通过院校培养、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和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机构,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新从业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有从业人员实施三年轮训计划。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逐步培育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专业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力争到“十二五”末,80%左右的从业人员取得初级护理证书,20%左右的从业人员取得中级护理证书。 (六)百万志愿者助老工程。规范志愿者组织建设,加强志愿者注册和培训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志愿者为老服务活动。以志愿服务基地为依托,以专业性助老志愿服务组织为主体,以低龄、健康老人服务高龄、失能老人为补充,以“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为重点,开展贴近实际需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常态化志愿者助老服务行动。广泛建立“时间银行”制度,进行志愿服务储蓄,促进为老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七)百万老人乐学工程。组织力量开发建设老年教育课程体系,有计划地编定一批适应老年人多层次需求的辅导教材。依托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室)和城乡基层社区组织,通过开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文化下乡、科技下乡、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活动,为全省百万老年人提供包括家庭理财、生活照护、医疗保健、精神健康、信息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新知识、新技能,使老年人进一步融入社会。筹建浙江省老年教育中心,进一步满足“老有所学”需求,提升老年教育水平。 (八)老龄产业培育工程。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制定实施老龄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订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业,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业龙头企业,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开发养老服务产品,优化养老服务业资源配置,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连锁经营和品牌效应,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建立老龄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引导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加强对适合老年人生理心理需要的生活用品和照护产品的研发生产,特别是老年住宅、老年康复辅具的研究开发。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引导旅游企业完善和开发老年旅游项目,满足新一代老年人旅游文化需求。建立完善老龄产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服务和监管,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发展,为社会服务业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相应综合性政策文件,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调动发挥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兴办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夯实老龄事业发展社会基础,形成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经费投入机制。建立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把老龄事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投入逐年增长。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慈善捐助投入老龄事业,逐步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老龄事业发展的比例,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三)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在老龄宣传中的作用,大力做好老龄宣传工作。抓住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中与老年人利益相关的结合点,坚持从保障改善民生的视角,扩大老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鼓励新闻媒介做好老龄化发展形势、老龄政策、老龄工作和社会为老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把敬老爱老活动与和谐社区、文明村镇、五好家庭等主题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适应老龄事业发展需要,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工作经费上给予切实保证。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完善基层老龄工作网络,充实配备乡镇(街道)老龄工作专职干部。把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强和规范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逐步实行依法登记或备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