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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8-26
【实施时间】 2011-08-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3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七)强化省级共建产业转移园招商引资。

  

  加强优势产业链跨地域延伸对接,鼓励、引导有意向的项目(企业)合理有序进驻省级共建产业转移园,加大对广州(梅州)、广州(湛江)、广州(阳江)等产业转移园优惠政策的宣传,与产业转移园所在地政府联合举办各类招商推介会,吸引优质项目(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将省级共建产业转移园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八)强化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招商引资。

  

  围绕国际航空枢纽港、沿海主枢纽港、铁路主枢纽、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高快速路网、能源保障及新能源、花园城市建设、智慧广州建设、重点文化设施十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工程,加强项目策划,完善配套措施,拓宽融资渠道,拓展股票上市、企业债券、中期票据、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方式,充分考虑引入战略投资者开展长期合作,探索利用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交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经贸委、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科技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港务局负责)。

  

  (九)强化战略性主导产业招商引资。

  

  结合创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突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量招商,集中力量引进一批位于产业链高端环节、拥有核心技术、带动力强的新兴产业投资项目(企业),努力培育一批支柱产业和先导性产业,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负责)。

  

  结合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突出以金融保险、商贸会展、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旅游为主的战略性现代服务业全球招商,引进高端化、战略性现代服务业项目(企业),以及推动服务业创新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集聚化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便利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均等化发展公共服务业,形成更加完善的服务业产业结构,提升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综合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金融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外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

  

  结合打造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突出以汽车、石油化工、重大装备、数控、造船、精品钢铁为主的战略性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招商,大力引进龙头项目、高端项目、产业链缺失项目和空白产业项目,推动制造业结构升级、布局优化和产业链整合延伸。通过招强引优、合资合作、增资扩产,推动钢琴、家电、啤酒、珠宝、日用化工、体育用品、造纸、服装、皮革皮具等为主的优势传统制造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加快服装、皮革皮具等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市经贸委、外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

  

  结合加快建设低碳广州,突出以低能耗、低排放、高科技为主的战略性低碳项目招商,重点引进脱硫脱硝、排放监控、新一代生物燃料、热电冷联产、光伏发电、二氧化碳捕获等技术和产业化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负责)。

  

  (十)强化重大战略性发展平台招商引资。

  

  重点打造广州开发区、南沙新区、增城开发区、中新知识城、天河中央商务区、琶洲-员村地区、白云新城地区、白鹅潭地区、新中轴线南段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黄埔)临港商务区、广州南站商务区、广州大学城、天河智慧城、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等16个国家级开发区、现代化城市功能区、重大产业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和建设力度;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共同打造财富管理、科技创新、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等一批功能性发展平台;大力推动越秀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等区级战略性发展平台建设和招商引资;吸引一批高端产业、高端项目进驻,打造市、区两级共70个承载集聚高端要素、吸引高端人才、提供高端服务、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招商引资平台(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负责)。

  

  (十一)鼓励外来投资参与城市新区、中心镇和“城中村”建设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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