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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发改规划[2011]854号
【颁布时间】 2011-08-02
【实施时间】 2011-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4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和餐饮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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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餐饮风险控制。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面推行“五常法”管理,扩大a、b级餐饮单位比例和小型餐饮单位实施范围。制订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和餐饮具安全要求。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乡村厨师免费体检及登记、培训管理制度,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率达到95%以上。加强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监管,控制餐饮原辅料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安全。探索建立餐饮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实行大中型餐饮企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鼓励“小餐饮”使用集中消毒餐具。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县30个、示范街200条、示范单位1000家。

  5、加强市场整治。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挂靠等方式制假售假的行为,非药品冒充药品、餐饮食品滥用添加剂、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限用物质,以及以免费体验、产品讲座为名变相销售假冒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加强对违法广告产品及违法单位的监管,完善违法广告产品暂停销售机制。增强监督抽验力度与针对性,加大基本药物、高风险产品、群众关心以及热点产品抽验比例,完善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建立统一的举报受理平台和处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药品和餐饮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加大药品和餐饮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加强质量监督,涉药单位监督检查和抽验覆盖面达到90%以上,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达到1300批次,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90%。

  (四)构建科学一流的技术支撑体系

  1、提升科学研究能力。开展药品非常规检测项目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新技术在药品质量研究、质量标准提升、杂质谱分析与控制、未知杂质和毒性杂质鉴定及手性药物分析中的应用。研究并建立符合中药(天然药物)特色的指纹图谱控制技术体系和指纹图谱特征信息分析与提取技术,制定和完善浙产主要药材标准,建立中药方剂指纹图谱智能数据库。开展“浙江省主产中药材、饮片和提取物”外来有害物质检测技术和标准研究,食品有毒有害物质和化妆品禁限用物质研究。加强医疗器械安全性评价实验室建设,开展生物学评价、物理性能评价、内窥镜产品检测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加强医疗器械检验和药品包装材料研究技术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力争通过实验室国际认证,切实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能力。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全面完成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的迁扩建工程。按照省级重点实验室标准建设微生物、包装材料、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实验室,生物制品重点实验室获得批签发国家授权。加强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进一步拓展检验检测项目,争取成为国家级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区域性分中心。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的药品标准全项检验能力达到100%,医疗器械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5%,医院在用医疗器械重点监管目录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0%,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检验能力达到90%。争取取得国家宁波口岸药品检验资格,落实与强化县级药品和餐饮检验监测职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迁扩建项目。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实验环境条件、仪器装备达到或高于国家颁布的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和建设指南要求;县级药品和餐饮安全检验机构配备快速检验设施、设备,监管任务特别重的地方可配备快检车;强化快检技术,满足基层药品和餐饮行政监督的技术支撑要求。

  3、提升审评认证能力。建立和完善技术审评体系,提高审评能力,争取将省药品审评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的区域性药品评价中心。建立分级审评制度,根据项目潜在风险以及申报(研究)单位的诚信状况和研究能力实行分类审评。完善技术审评机制,实现技术审评从“资料审查为主”向“动态核查、风险控制”转变,逐步建立“内审为主、外审为辅”的审评组织形式,探索“问题导向型”技术审评方式。制定实施认证专家培养计划,培养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专业业务带头人,逐步具备疫苗、注射剂等产品认证检查能力。建立认证检查缺陷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对缺陷项目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产生原因进行溯源追查,预防潜在生产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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